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.doc
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.doc》由会员分享,可在线阅读,更多相关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.doc(4页珍藏版)》请在佰策地产文库上搜索。
1、附件三:龙湖晶蓝半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1、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,承包人接到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)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发包人物业管理公司报到,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,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,复杂(重大)维修项目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,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。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处理,所发生的一切费用(按实际发生费用*120%)不经承包人认可,在质保金内扣除,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)留下所有记录,供维保方备查。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,发包人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。1.1、定义:1.1.1、简单维修项目:
2、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一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。如窗配件的维修等。1.1.2、一般维修项目: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三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。如门窗调整、油漆、室内裂纹、空鼓等。1.1.3、复杂维修项目: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七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。如渗水等。1.1.4、以上项目的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,由承包人提出具体原因,发包人签字认可。1.2、通知方式: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1.2.1、电话: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用电话通知承包人。以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电话记录,双方约定有效。发包人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、收话人姓名、送话内容、收话人的应答等。发包人(或发包人
3、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须保留电话记录至维保期结束。1.2.2、传真: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用传真通知承包人,承包人收到传真件后向发包人传真回执。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。1.2.3、电子邮件: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,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维保期结束。1.2.4、必要时发包人也可用挂号信,特快专递通知承包人。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,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。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,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,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前原联络方式有效。否则,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
4、。发包人按承包人提供给发包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,按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均未同承包人联系上,则视为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有效。发生承包人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,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质保金,今后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不再通知承包人,并不再退还承包人质量保修金。但所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,发包人有权继续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应责任。2、对承包人保修期的违约处理:2.1、未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时间完成维修任务或无发包人(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)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,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-1000元/天违约金。2.2、在约定时间内,承
- 配套讲稿:
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,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。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。
- 特殊限制:
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、国徽等图片,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,禁止商用。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。
- 关 键 词:
- 建设 工程施工 合同 保修 维修 条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