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7月1日起,市公积金中心正式推出家庭代际互助、购房契税提取、灵活就业人员自由提取、优化“商转公贷款”等四项新政,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,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。
01
家庭代际互助:
一人购房,全家帮忙
7月1日(含)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,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和贷款业务,把全家公积金“凑”起来买房,有效缓解购房和贷款压力。
本人、配偶、双方父母及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,用于支付自住住房购房款、新建自住商品房购房首付款,以及偿还公积金贷款。
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借款人可合并双方父母、子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,在贷款额度上限内提升贷款总额,实现“1 1>2”的互助效应。
02
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:
买房缴契税,公积金来“报销”
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。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,凭2026年7月1日(含)后开具的住宅契税完税凭证,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公积金。同一套住房、同一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一次,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。简单说:买房缴纳的契税,可以用公积金来“报销”。
03
灵活就业人员自由提取:
缴得安心,取得自由
针对灵活就业群体,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使用门槛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,可自由提取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公积金,不受提取时间、金额、材料和频次限制;不再参加公积金制度的,可随时办理销户提取。
相当于为灵活就业群体开通了高息“住房储蓄账户”,账户资金按1.5%的年利率计息,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。需要买房时,累计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,享受首套房2.6%的低息贷款。不用时当存款,买房时当贷款,需要用钱时还能随时提取。
04
优化“商转公贷款”:
更多职工享受低息红利
“商转公贷款”业务迎来阶段性优化。凡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的,所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以内,或已办理“商转公贷款贴息”业务的缴存人,符合条件均可申请“商转公贷款”, 将高利率商业贷款转为低利率公积金贷款,切实减轻还贷支出。该政策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(含)止。